2015年12月17日 星期四

2015年聯合國氣候峰會(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當地時間2015年12月12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近200個締約國一致同意通過《巴黎協議》。協議第二條指明將通過以下內容「加強《公約》」把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低於 2℃之內,並努力將氣溫升幅限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 1.5℃之內,同時認識到這將大大減少氣候變化的風險和影響;提高適應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能力並以不威脅糧食生產的方式增強氣候抗禦力和溫室氣體低排放發展;使資金流動符合溫室氣體低排放和氣候適應型發展的路徑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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